作文 急啊!!!

渡完暑假,回到沸腾的校园,见到亲爱的学友,宿舍又恢复了以往的欢声笑语,

说起奥运金牌,聊起家乡见闻,大家兴高采烈,滔滔不绝。记不清谁问我,稷山文案现在情况怎么样?我回答,没有纠正,一切照旧。这个新话题,使大家一边品尝着我带来的家乡特产稷山红枣和麻花,一边对稷山文案讽刺、挖苦、咒骂。县委书记李润山制造出这个荒唐可笑的稷山文案,让我在同学的面前失尽颜面,家乡的自豪感顿时一扫而光。 如果县委书记李润山确实受到诽谤,依法维权天经地义。但动用公安重案中队侦破,似乎太过分。当然,《众口责问李润山》一文,是匿名信件,这样做可以理解。关键是既然写信人查清了,你为何不亲自到人民法院起诉,而让人民检察院越俎代庖地提起公诉?是因为“诽谤”使你患了精神分裂症?家庭面临妻离子散?还是受到了威胁恐吓?如果都不是,那你是中央或国务院领导?能代表了国家利益?一封匿名信件,居然“严重影响了稷山县的社会秩序”,难道你领导下的政权就那么不堪一击?纯粹是滥用公权,打击报复。毒树结不出香果。如此违反程序办案,怎能保证公平正义? 还有那个令人恐怖的警示大会。如果是刑事问题,依法治罪就行了,为什么要人家公开作检查?如果是内部问题,为什么要人家由警察驾肘戴铐检查?这种非驴非马的法外施刑要警示什么?背后的潜台词再清楚不过:“让你们都看看,谁敢再举报我李润山,就是这个下场!”都这个年头了,还有这种做法,我靠,真让人目瞪口呆。据我所知,警示会以后,稷山还有人大面积散发“小字报”,其内容比《众口责问李润山》一文更尖锐、更辛辣、更“恶毒”,怎么不动声色,不再查处?可见法律在李润山眼里,是为我所用,任意解读。我们天天高唱要实现公平正义,要构建和谐社会。但在山西稷山,离公平正义还差十万八千里,和谐社会更是无从谈起,敢想的要么是**,要么是蠢蛋。 让我接受不了的法是,《众口责问李润山》一文惹起了民愤,并作为量刑依据。这完全是颠倒黑白,强奸民意。可到稷山私访一下,说起稷山文案,谁不认为他是滥用公权打击报复;说起李润山的种种倒行逆施,可谓群情激愤,骂声连天。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稷山县人大对县委书记李润山授予“人民公仆”的称号。我就不明白,难道李润山这些年就不是人民公仆?难道稷山县那么多的党政官员至今还不是人民公仆?李润山竟欣然接受,真不知羞耻,你是焦裕录?焦裕录不需要,他是当然的人民公仆。这件蠢事,究竟是县人大一伙老同志糊涂到家了?还是李润山暗让人大为自己撑腰?不得而知。下级为上级授称号,我原以为是万荣笑话,但它确实发生在稷山。 稷山文案被媒体曝光后,舆论口诛笔伐纷纷谴责。如果情况属实,就应认错改错;如果不属实,更应有一个说法。然而,李润山反其道而行之,二年时间对此事保持沉默。我猜想,他可能是模仿四人帮的狗头军师张春桥。当法庭审判时,任凭怎样问话,始终一言不发,一付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度。看看李润山的表现和张春桥比较有什么两样?当然,这个比喻太不确切。因为张春桥死不悔改,是由他的反动世界观决定的,而李润山是中***稷山县委书记,之所以沉默,是因为他知道,尽管舆论可以谴责他,但并没有摘掉他乌纱帽的权利。因此对舆论监督不屑一顾,不值理睬,一如既往,我行我素。 稷山文案,已经震惊中外。李润山的上级,具有波澜不惊的大将风度,长达二年多的时间,装聋作哑,置若罔闻。如果说不知道,那就太官僚太失职;如果知道了不查处,无疑是无原则的纵容包庇。难道还有可能是软弱无力?或者已经同流合污了!据有人说,高层认为媒体报道的稷山文案不真实。那么真实的情况是什么?难道这么大的事件,不需要给公众一个完整的交待或说明?反正据我了解,《众口责问李润山》一文举报的问题,媒体披露的稷山文案,远远只是冰山一角。其更多的违法行为和情节,更随心所欲,更无法无天。真难理解,上级如此麻木不仁。久拖不决能拖出公平正义?能拖出和谐社会?我看不会。闹不好,还会酿出个瓮安事件来。 作为稷山培养出来的在外学子,都有毕业后报效家乡的本能。但目前这种政治生态和执法环境,怎能不让人顾虑重重。即使我将来当个吃粉笔末的教书匠,远离政治旋涡,好打抱不平的性格,难免对腐败现象有所谴责;舞文弄墨的爱好,难免写几篇语言尖锐的文章;如果“领导很生气,后果很严重”怎么办?李润山调走后,再来个王润山,张润山怎么办?想想让人好可怕。我曾和同乡同学讨论此事,他们也是大眼瞪小眼。当然,现在考虑这个问题有点遥远。眼下要两耳少闻“窗外事”,安心攻读“圣贤书”。还是要相信,太阳的光芒终究会照亮我的家乡——山西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