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规管理与法律风险的关系
法律分析:国务院国资委从强调全面风险管理转变为强调合规管理。工作重心集中在央企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遵从性方面,以提高可操作性的方式促进管理措施的真正落实。在上世纪后半期,为了保护投资人利益,司法分支从量刑角度对企业管理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在源于美国的金融风暴于2008年起席卷全球后,美国的政府部门对于企业的管理行为提出了更高的监管要求。
法律依据:《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中央企业,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
本指引所称合规,是指中央企业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企业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国际条约、规则等要求。
本指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中央企业及其员工因不合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受到相关处罚、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指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企业和员工经营管理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制度制定、风险识别、合规审查、风险应对、责任追究、考核评价、合规培训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