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申报条件

企业清偿各项债务、董事会或者理事会决议通过等。

根据中国会计网相关资料显示: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申报的条件如下:

1.企业清偿各项债务,或者未发生或者了结目前未清偿的债务。

2.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或者经除债权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同意的。

3.董事会或者理事会决议通过,并且经过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者评估,证明企业已经确无偿债能力或者破产清算必要的。

4.申报的资产损失已经获得税务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