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范围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范围是什么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工厂化作物栽培的温室用地、规模化养殖的畜禽圈舍用地、水产养殖池用地、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用地、农作物病虫害检疫防疫用地等。

具体来说,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类:

工厂化作物栽培的温室用地。

规模化养殖的畜禽圈舍用地。

水产养殖池用地。

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用地。

农作物病虫害检疫防疫用地。

需要注意的是,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土地生态环境,不得破坏农业设施和农业生产条件。如果需要占用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综上所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是为了保障农业生产、促进农业发展而必不可少的用地,必须严格管理,确保其合法、合理、可持续利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