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支队是什么部门

公安局法制大队主要职责

一、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审核刑事案件中的立案、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提请逮捕、移送起诉、撤销案件的受理、证据、定性、适用法律和法规、办案程序、法律手续等情况;审核行政案件。

二、对局发规范性文件文稿进行法律审核,对上级或其他部门征求意见的规范性文件文稿提出修改意见。

三、指导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办理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四、组织开展对所队室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开展执法检查、个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

五、组织、开展本局民警法律学习培训工作;

六、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联系检察院、法院、司法等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执法中出现的问题。法制大队是公安局的内设机构,在县一级公安局叫法制大队,市一级公安局叫法制支队,根据单位的层级设置级别。县级法制大队一般是股级,不少也设置副科级,市级法制支队一般为副处,少数不排除高配正处。法制大队的主要职责是为公安机关把关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起草和审核规范性文件,指导局属相关业务比如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等案件,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件等工作。专业性非常高,一般要求过司法考试,且具备一定的文字能力,否则很难胜任工作。由于在法制大队长期涉及的是法律法规性指导工作,在公安局内部属于专家型的民警,比较受单位领导器重,有利有弊。好处是容易获得领导欣赏,从而获得提拔机会,不好的地方是因为岗位专业性太强,干顺了被大家依赖惯了,容易被摁住动弹不得,想走都走不了,影响下一步的晋升和提拔。而且,由于长期从事规范性文件工作,工作小环境相对单一,且有点小忙。

扩展资料

法制大队的职责如下:

一、协助局领导组织开展本局的公安法制建设、收集法制信息、开展法制调研工作,为本局及上级公安机关决策提供参考和建议。

二、参与本局行政、刑事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审核、把关并开具相关法律文书,对经济犯罪案件行使立案权。

三、负责组织、受理本局行政案件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国家赔偿、理赔工作。

四、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局执法状况适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监督、考评工作,负责执法部门的法律咨询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安法制宣传及民警的法律培训工作。

五、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