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雨水浸泡的车卖给客户算欺诈吗
如果你没有告知客户被雨水浸泡过的这个事实会构成欺诈。
中国现行法律里面没有直接定义欺诈,但是按照通行的法学理论,欺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合同一方故意告知虚假事实或者隐瞒真实事实,对方因此陷入错误认识,对方因错误做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且该欺诈具有不正当性。
结合你所说的情况,雨水浸泡过车辆这个事实对于客户属于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如果他知道这个情况,肯定不会以现在这个价格购买该车辆甚至根本不会考虑购买。这明显就是不正当的以故意隐瞒事实的方式让客户做出了不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本来客户要买的是一辆性能良好的车辆,结果现在买了一辆被雨水浸泡可能潜在有许多问题的车)。
有些地方法院甚至支持过购车人按照欺诈“以一赔三”来惩罚销售方。如此前轰动一时的“温州陆虎”案。
司法依据:《民通意见》第68条: 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