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积可以发放现金股利吗
盈余公积是可以用来分配现金股利的,盈余公积弥补完亏损后还有剩余的话,且剩余超过注册资本25%以上,是可以用于发放现金股利的。盈余公积除了可以用于发放现金股利,还可以转增资本、弥补亏损等,但是不可以用于偿还债务。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形成的、存留于企业内部、具有特定用途的收益积累。盈余公积是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两类。公益金专门用于企业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如购建职工宿舍、托儿所、理发室等方面的支出。旧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制企业按照税后利润的5%至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2006年新公司法仅规定公司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
取消了所有关于“法定公益金”的规定。公司制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规定比例10%从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按照《企业所得税》规定,以前年度亏损(5年内)可用税前利润弥补,从第六年起只能用第六年税后利润弥补。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在计算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时,不应包括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转增资本(或股本)或派送新股等。
一般盈余公积分为两种: 一是法定盈余公积。上市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二是任意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主要是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就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前者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提取,后者则由公司自行决定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