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回应老人送房给水果摊主,老人有痴呆症,房产公证能作数吗?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有的时候关系不近的亲戚真的还不如一个与自己亲近的邻居。上海一位88岁的独居老人将自己价值300万的房产公证后赠予了水果摊主,其家属在看到相关新闻后,表示质疑公证是否有效。事后公证处也是给出了回应称,老人是在清醒下进行的公证,并对此进行反复确认后才进行的公证,公证是有效的,若家属还存在质疑可以走法律程序。
一、上海独居老人将房产赠予水果摊摊主上海一位88岁的老人将自己价值300万的房产送给了毫无关系的水果摊主。据悉,老人与水果摊主相识10年,水果摊主照顾老人3年,老人患有精神疾病的儿子去世时,也是水果摊主与老人一起操办的后事,老人在生病住院时,也是水果摊主在医院无微不至的照顾老人。老人在早前的采访中曾说过,自己老了以后就让水果摊主给自己送终。
二、家属知道后表示质疑近期,在老人的亲属知道这件事情以后表示了质疑。其认为报道中所称的没有照顾老人一说不符合事实情况,但是据了解,在老人的儿子去世时,其家人没有出现,在老人生病住院时,也不是其所谓的亲属照顾的。老人的妹妹在采访中也有表示说?这三年不曾打扰?,是否也是说明没有照顾老人呢?不过其家属也是称主要是因为老人患有痴呆症,所以对公证有效性表示质疑。
三、公证处回应了公证的有效性对于其亲属提出的质疑,公证处有关工作人员也是给出了回应。由于是无关系的赠予关系,因此公证人员也是经过了多方调查,并且在老人绝对清醒时,多次确认才办理的公证,因此确保公证的有效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