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都触犯了什么法律 1:老板给予我们的工资,每个月只有1000多是打在卡上的,其余的都为现金发放

1、老板可以选择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工资(你们老板那么做,可能是为了降低为你们办理社会保险的缴纳基数),只要你每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且老板依法为你办理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老板发放工资的方式对你并没有严重影响。

2、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虽然你们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但你没有与用人单位签合同,你的很多合法权益都难以得到保障。当然签订的合同对你同样也是有约束力的,最起码你不能随意辞职。

3、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你可以对比你和老板约定的劳动期限,得出你的试用期应为几个月。

4、看到你这个问题,我就认为我在第一题中的猜想很有可能是正确的。针对这种情况,你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局反映。

我建议你可以看看《劳动合同法》,你会发现你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合法权益均受到侵害。你可以学着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