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告协会的组织机构
办事机构和委员会
中广协设置办事机构和专业委员会:办事机构由综合事务部、会员管理部、学术培训部、对外联络部、信息咨询与技术开发部、《现代广告》杂志社六个部门组成;专业委员会设有广告主委员会、报纸委员会、广播委员会、电视委员会、广告公司委员会、铁路委员会、公交委员会、学术委员会。
领导机构
中广协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和执行理事会执行大会决议,行使大会职权,领导办事机构开展工作。
信息咨询中心
中广协信息咨询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中国广告协会所属的咨询服务机构,开展的主要业务有:
一、广告发布前咨询
1995年《广告法》正式实施后,在国家工商局广告司的指导下,中国广告协会开展了这项业务,主要是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对广告内容合法性进行发布前咨询。由于《广告法》基本上属于框架性的法规,在执行中还可能遇到许多需要具体分析的问题,因此,成立这一机构,为广大会员及广告经营单位提供咨询帮助是非常必要的。中心受理除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外各类产品的广告,并接受脚本、样带、样张等各种形式的电视、广播和平面广告的咨询。主要程序是: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公司、媒介或广告主)完全出于自愿,提供广告文案、脚本或播出制成品,交纳咨询费;中心对广告中与法律、法规不符的创意和设计不当的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对难以定论的问题,由中心请示广告司),出具《初步咨询通知书》;对合法的、制作完成的广告进行认证,复制存档,出具《咨询认证书》,并对咨询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连带责任。
中心以“置身市场、服务会员、促进自律”为宗旨,在咨询时间的安排上,接待客户原则上没有作息时间的限制,以客户需求为已任;在咨询周期的确定上,承诺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咨询答复,力争24小时内完成咨询;在咨询工作的态度上,牢固树立客户是上帝的观念,耐心、周到、事事从客户的角度设身处地着想,谁摆架子,谁就必须离开咨询岗位;在咨询业务的水平上,尽力准确把握广告法规的尺度,既要合法,又不人为地设置障碍,力求咨询的结果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广告经营者按《咨询认证书》内容投放时是如果遇到问题,中心负责进一步与有关单位沟通与协调,并尽力去维护广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中心开展咨询业务三年多的时间,在广告界具有了一定的影响,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媒介单位的认可,为广大会员和广告经营者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帮助,在贯彻落实《广告法》、协助广告管理机关规范广告市场,维护公平竞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了能够更好的体现广告发布前咨询的作用,建议前来咨询的单位,从广告脚本阶段开始咨询,这样可以避免盲目制作造成的巨额损失,而咨询费用反而比直接送播出带更便宜,这也正是事前咨询的主要意义所在。
1998年9月,国家工商局颁布了《关于停办广告审查机构的通知》,禁止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广告事先审查,从而为进一步解决部分地方行政部门对广告进行强制审查的问题提供了保证,也使中介机构做好咨询工作有了更广阔的天地。中广协咨询中心将以更好的服务在新的一年里为广告界同仁排忧解难。
二、中国广告协会网络站点的维护
中国广告协会与北方国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在Internet网络上建立了站点,网站上设置了行业新闻、广告公司名录、展会信息、媒体报价、广告法规、招聘求职、学与思和网上广告协会等众多栏目。中心将负责在网站上不断完善设置内容和形式,增加广告行业动态信息量,并通过网络增强与全国广告经营单位的沟通和联系,也欢迎更多的业内人士访问和关注这一站点,并提出宝贵意见。
三、其它服务项目
1、电视广告监测:由中国广告协会和原国家统计局城调总队合作,对全国32个城市160多个电视频道的广告播出进行监测,提供14大类、141小类商品广告投放统计资料和监播报告(以书面、软盘或联机查询等方式提供),并接受委托进行市场调查和广告效果分析等。
2、全国广告行业统计资料:主要媒介、广告公司、省(市)年度广告营业额、从业人员、经营单位数量等数据资料。
3、海外最新广告资料录像带:按月录制美、英、法、德、意、日、西班牙、香港电视台首播的电视广告,当月提供上月的录像带,可随意购买其中任何一盘录像带。
4、产品推荐:以中国广告协会的名义,对产品质量优良、售后服务有保障的广告新设备、新材料进行推荐,以促进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