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新增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原则

《民法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现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最后正式颁布的民法典与之前民事单行法律、司法解释条文相比,新增148处,实质性修改200余处。

其中,《民法典》总则编***10章、204个法条均从《民法总则》承袭或修订而来。绝大多数修订均为非实质性修订。主要新增了与疫情防控有关的规定,结合此次疫情防控工作,对监护制度作了进一步完善,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民法典》物权编***5个分编、20章、258条。该编大部分法条从《物权法》和《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等承袭或修订而来,实质性的修订主要集中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抵押权、质权等章节;并结合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增加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适当降低业主***同决定事项,特别是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表决门槛,并增加规定紧急情况下使用维修资金的特别程序;此外,还增加规定居住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等。

《民法典》合同编***3个分编、29章、526条。该编大部分法条从《合同法》、《担保法》、《合伙企业法》、以及《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等承袭或修订而来。其中实质性修订主要集中于通则编、保证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以及合伙合同等章节;此外新增法条70个,主要涉及通则分编中关于债的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的规定、典型合同分编中关于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保理合同的规定以及准合同分编中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具体规则等。

《民法典》人格权编***6章、51条。由于我国之前并没有人格权法,因此该编大部分法条都是新增条款。从民事法律规范的角度规定自然人和其他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内容、边界和保护方式,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5章、79条,大部分法条是从《婚姻法》、《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收养法》的相关规定承袭和修订而来。其中有32个法条为实质性修订,此外新增8个法条,主要涉及关于亲属、近亲属以及家庭成员范围等界定、婚姻撤销的相关规定、增设夫妻家事代理权、明确夫妻***同财产和债务的范围以及重大疾病婚前告知义务、离婚“冷静期”等方面的规定。

《民法典》继承编***4章、45条。该编大部分法条是从《继承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承袭或修订而来。其中,实质性修订16个法条,主要是扩大了遗产范围、明确了放弃遗嘱需要以书面形式、增设了宽宥制度、增加了遗嘱继承的形式、扩大了代位继承制度的适用范围、明确了归国家所有的遗产用途;并新增7个法条,主要是新设遗产管理人制度,包括遗产管理人的产生、指定、职责及责任等。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10章、95条。该编大部分法条是从《侵权责任法》《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信息网络侵权司法解释》《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承袭或修订而来,还有部分条款参考了《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其中实质性修订44条新增8条,完善了完善预防高空抛物的侵权责任制度、公***道路管理人的义务及侵权责任;新增了“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和侵权赔偿制度”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