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吴艳军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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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庭审公开网显示,人物简介:吴艳军,1980年10月2日出生,住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担任宿迁市弘生家电有限公司等法定代表人,担任宿迁市弘生家电有限公司等股东,担任宿迁市弘生家电有限公司等高管,宿迁吴艳军经营多家公司,身份多样、官司缠身、人品不好。:

2、民事原告吴艳军诉被告彭学彬、朱昌江、张艳红、李莉、宿迁市四通金属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就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由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上诉人吴艳君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准许上诉人吴艳君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审案件受理费96200元,减半收取48100元,由上诉人吴艳君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