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简答一下经济法社会本位的概念 原则什么的

经济法的社会本位,是指它在对经济关系的调整中立足于社会整体,在任何情况下都以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为重,社会本位要求经济法以社会利益和社会责任为最高准则,无论国家还是企业都必须对社会负责,亦即都必须对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社会经济效益负责,在对社会***同尽责的基础上处理和协调好彼此之间的关系。经济法把社会本位作为调整原则表明,经济法在对产业调节、固定资产投资、货币发行、产品质量控制、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关系进行调整时,要以社会利益为本位。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宗旨的具体体现,是经济法的规范和法律文件所应贯彻的指导性准则。

1、平衡协调原则

所谓平衡协调原则,是指经济法的立法和执法要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整体利益出发,来调整具体经济关系,协调经济利益关系,以促进、引导或强制实现社会整体目标与个体利益目标的统一。

2、维护公平竞争原则

这是经济法反映社会经济之内在要求和理念的一项核心的、基础的原则。

3、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责权利相统一原则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个主管主体和公有制主题所承受的权利、利益、义务和职责 必须相一致,不应当有脱节、错位、不平衡等现象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