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员工持股计划有哪些要求?

2014年6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首次从法律法规层面上对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实施程序、信息披露以及监管要求等四个部分***20条进行了明确规定,随后,上交所与深交所分别于9月与11月出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旨在引导和规范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总则如下:

第一条为规范、引导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相关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员工持股计划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员工意愿,将应付员工工资、奖金等现金薪酬的一部分委托资产管理机构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的制度安排。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 )依照本办法对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加入、风险合理分散的原则。

第四条员工持股计划应公平、公正,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同时兼顾股东、员工、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第五条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办法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