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能否领取办案补贴

可以的。

1.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第三款:“法律援助机构收到前款规定的结案材料后,应当向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律师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包括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根据相关规定,这些律师都可以办理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

2.司法部《关于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自收到案件材料之日起30日内,向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支付办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