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节笔录有法律效力吗
法院调节笔录是有法律效力的。主要是用以证明调解的过程以及双方的主张等。如果双方就有关民事事宜达成协议的话,人民法院是可以制作调解书的,并且由当事人双方及法官进行签字,加盖法院的印章,该调解书即发生了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其实在司法实践当中民事诉讼进行审理之前,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是可以对民事诉讼进行调解的,如果双方达成了调解意见的,是可以签订调解书的,不需要调解书如果需要进行笔录的话,调解笔录也是有法律效力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对于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相关协议,应当记入到笔录当中,笔录是由人民法院以及当事人经过签字才可以,笔录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送达给当事人,表明双方当事人对曾经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已经取得了***识并且得到法律上的确认,原先争议的法律关系将会演变为无争议的法律关系,权利方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行使自己的权利,义务方也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义务,双方当事人从此不可以对此法律关系再发生任何争议。这是人民法院调解书在实体法上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八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