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烂尾开发商会坐牢吗

开发商烂尾楼在法律上的处理是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违约责任赔偿根据约定或者具体损失确定,如果开发商与购房者在购房合同中,有违约责任承担的约定,按照购房合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开发商不愿意承担违约责任的,当事人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而言,经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开发商被当事人催促交房,并且在被催告后三个月内还是没交房的,当事人可要求退房,如果当事人没有去催告的,就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开发商未按约定交付房屋的,当事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开发商逾期交房属于违约,所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计算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条 依照本法开始的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

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破产案件的判决、裁定,涉及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内的财产,申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利益,不损害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裁定承认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