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应履行哪些义务

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并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以及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等方面。

一、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所在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这是确保生产安全的基础。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通常包括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操作、维护等方面的内容,从业人员需要认真学习和掌握,确保在生产过程中能够遵循正确的操作流程,防止因违规操作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二、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从业人员应当服从所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指导和监督。同时,应当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以保障自身的安全。

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所在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通过学习和培训,从业人员可以了解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事故案例等方面的内容,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四、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当密切关注安全状况,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及时报告可以帮助单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

综上所述: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应履行的义务主要包括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并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以及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等方面。这些义务的履行对于保障生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五十四条规定: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五十五条规定: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五十六条规定: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