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上的基本原则是指具有普遍法律约束力的一般原则,也包括即使在法律文本中没有写明亦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法的一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与普通法律条文同样可直接适用.根据《民法总则》,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以及绿色原则.
一、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无论是自然人、法人,还是非法人团体和国家;无论是在行使权利时,还是当权益受侵害寻求保护时,一概地位平等,不偏不倚,不因其原有的身份地位而有所不同.
二、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又称意思自治,是指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以自己的真实意志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在民事活动中既然各方地位都是平等的,因而也就不应该存在强迫的情形,比如说"强买强卖".
三、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为价值判断标准.这个原则说起来很虚,但是考试却一点不含糊.最直接的体现是结合《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公平责任原则进行考查,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时,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四、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民事活动、行使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的时,应本着诚实、善意的态度.此原则又被称作民法中的"帝王法则",足以想见其重要性.考试时,此原则也多以案例式的题目进行,相对来说较简单.
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和意义
1.民事立法的指导方针.
民法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整个民事立法,对各项民法制度和民法规范起统率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它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制度、经济管理体制和经济政策在法律上的集中反映,是中国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本质特征的集中反映.民法基本原则之内涵,集中体现了民法区别于其他法律的特征,在民法与其他法律如行政法、经济法之间画了一条界线.
2.一切民事主体均应遵循的行为准则.
民法基本原则,不仅是民事立法的指导方针,并且是一切民事主体应遵循的行为准则.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不仅应遵循具体的民法规范,并且应遵循民法基本原则.在现行法缺乏相应的具体规范时,应按照民法基本原则的要求行事.
3.解释民事法律法规的依据.
民法基本原则也是对法律法规进行解释的依据.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须对所应适用的法律条文进行解释,阐明法条的含义,确定其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
法院在对法律条文进行解释时,如有两种相反的含义,则应采用其中符合于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无论采用何种解释方法,其解释结果均不能违反民法基本原则.违反民法基本原则的解释,不得谓为正确的解释.
民法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