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反面问题

因为公安机关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8条第2款的规定,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清单、照片或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这说明刑事诉讼法明确授权公安机关的是随案移送实物证据。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精神,下列情况属于不宜移送的实物:1、大宗的、不便搬运的物品;2、易腐烂、霉变和不易保管的物品;3、禁品、--、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以及其他危险品。对于不宜移送的实物,由扣押机关开列清单,并附原物照片和封存手续,注明存放地点。

因此,你的显示器他们不给你,现在还真没办法。

不过你可以看看有没有熟人,这样采取照片或其他的方法作为证据,也有可能取回的。

最后,祝你早日用上你的显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