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吃自助浪费将如何罚款?
最近,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草案)》进行一审。值得一提的是,这项新的规定草案中有两点相当亮眼。一是明确规定“自助餐经营者可以采取事先约定的方式,对造成浪费的消费者收取相应费用”;
二是更直接指出“若餐饮服务者违反规定,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从消费者和餐饮服务者两端发力,明确确定了双方的责任与义务的划分区限,将餐饮浪费的恶行彻底关进法律的“笼子”里,可以看出,北京市政府此次对遏制餐饮浪费这块当真是下了极大的决心。
扩展资料:
此前的《北京市制止餐饮浪费规定》就对防止粮食浪费作出了提醒
《北京市制止餐饮浪费规定》中的一条规定是:“餐饮服务经营者应设立劝导员,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取餐,对明显过量点餐、取餐的行为进行提醒、劝导。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然而,这样的规定仅仅是只停留在了道德义务的层面,相关的权责划分说不清道不明。像对餐厅的劝导员,空有道德义务,缺乏强硬的规定撑腰,这就导致了许多人无法理直气壮地对浪费行径进行提醒、劝止,劝导过程更是不知如何把握尺度,畏首畏尾;
而对于消费者,由于没有硬性的要求,就更容易招致部分人的肆无忌惮,对餐厅人员的好心劝导视为不见。最终导致的便是相关规定在现实生活中难以落地。
红网-吃自助浪费将罚款,这项新规值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