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放弃房产继承公证?
在办理的时候只需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以及所继承的相关遗产的证明和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之后,做出不继承相关房产的公证证明书即可产生法律效力。证明当事人选择不继承房产。
一、如何办理放弃房产继承公证?
到你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去办理“放弃继承权书面声明”,不用返回原籍。具体要求如下: (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二)、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一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 3、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 4、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 (三)、申请人填写放弃继承权公证申请表。 放弃遗产没有强制公证的法律要求,是否公证全凭继承人的自愿。放弃房产继承同样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要公证,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如果不需要公证,就有明示的放弃的文件,比如声明等。 公证是采取自愿原则的,也就是做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自己通过书面表述明示出来,就可以发生效力。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所以,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有很强的时间性,一定要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处理前这段时间提出。过了这段时间,公证处均不予受理。 如果继承人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视其为接受继承,但在遗产分割前,一旦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溯及其自继承开始不为继承人。当继承人要求只继承部分遗产时,公证机构应当为当事人先办理继承权公证,再为其办理遗产的析产协议或放弃遗产的公证。二、放弃继承权公证后反悔能否撤销
放弃继承权公证后一般不能撤销。因为,办理该公证时,放弃继承权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公证书没有错误,不具备撤销公证书的理由。 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其实在我国如果选择不继承房产的话,并不是一定需要进行相关的公证,只需要自己选择不进行继承即可。但是如果选择不继承的话并且需要给其他人提供一定的相关保障的话,那么是可以向公证处提出相关申请进行公证的,那么就产生法律效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