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鹿是不是犯法?
如果是人工养殖的鹿是可以杀的,如果是杀野生的或者国家保护动物是犯法的。
比如取鹿角就要杀害梅花鹿、马鹿等国家保护动物,这就是违法行为。梅花鹿、马鹿是我国主要的茸用鹿。梅花鹿主产于吉林、辽宁;马鹿主产于黑龙江、吉林、青海、新疆、四川、福建等省区。梅花鹿被列为中国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马鹿为重点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已禁止非法捕猎与贸易。鹿茸因种类不同,分为梅花鹿茸(黄毛茸)、马鹿茸(青毛茸)两大类。采收方法又分锯茸和砍茸两种用茸是将两个幼角锯下,呈圆柱形,锯口直径3厘米左右,有蜂窝状小孔.表皮呈棕红色或棕色,长满灰黄色的毛茸。鹿茸在加工切片的过程中,由于切片的部价不同,其性状、名称和质量也不同。幼角的顶部外皮较厚,但很细嫩,因而呈棕黄色,有光亮,皮内为半透明黄白色,油润似蜡状、炮制成薄片。
法律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九条 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及其调整,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第十六条 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捉、捕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第二十二条 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第三十一条规定: 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