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包头空难的诉讼之路

2005年 因为负责设计、生产、组装、测试和检验事故飞机的部分零部件的通用电气是美国一家公司,该公司参与了对事故飞机的推广、介绍、销售和其他商业活动,空难部分遇难者家属遂委托律师在美国加州高级法院提起诉讼,同时,飞机制造商之一的庞巴迪公司和东航因均在美国有营业活动,也被列为被告。

2006年底 该案在美国加州高级法院达成调解协议,4被告赔偿32名遇难者家属1175万美元。通用电气和庞巴迪公司愿意履行调解协议,但东航方面以不方便诉讼为由,要求将此案移送中国法院受理。美国法院暂停审理,被告方***同承担赔偿金未兑现。

2007年11月22日 32位遇难者家属向北京市二中院递交诉状,索赔1175万美元并支付相关利息,未获立案。数月后,遇难者家属再次向北京市二中院递交诉状,依然未获立案。

2008年6、7月份 遇难者家属选择东航方面所在地上海市作为起诉地,并向上海市一中院递送材料,后被寄回。

其间,美国法院认为,中国法院作为可替代性法院,更方便审理此案,因此出具诉讼中止令,并表示如果中国法院拒绝审理,美国法院将恢复审理此案。

2009年3月 32名遇难者的家属再次向北京二中院提交诉讼材料。 2009年8月 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2011年8月25日 北京二中院开始庭前调查。同年10月25日,原、被告双方在北京二中院进行证据交换。 2012年10月9日,由32名遇难者家属起诉的这起空难索赔案件在立案三年之后,终于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据悉,这是国内法院受理的首起空难集体诉讼案。

庭审进行了一上午便宣告结束,因为当天主要是对之前原被告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标志该案进入实质性审理阶段。因为是质证,没有通知遇难者家属到场。

32名遇难者家属起诉东方航空公司、飞机制造商庞巴迪公司、东方航空集团及生产事故飞机发动机的通用电气公司,为经济及精神损害索赔1.32亿元,人均413.6万元。

遇难者家属除要求巨额赔偿外,还要求4被告公布包头空难的原因及经过等详细调查报告;在全国性报纸、电视台和网站等媒体上向家属道歉;在事故发生地为死难者建立一座永久性纪念碑等。

两国外被告认为不应承担责任

被告庞巴迪提交的证据是飞机的出口试航证书和型号证书,通用公司提交的是发动机型号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两被告打算以此证明其不应对包头空难事故承担责任。

原告律师郝俊波认为这些证据与本案没有关联性。产品合格证书,只能证明事故飞机和发动机在销售到中国时通过了某些标准检测,根本不能排除其导致空难发生的可能性。庞巴迪和通用如果想证明他们的产品不存在缺陷,对空难没有责任,必须出示本案空难调查报告对其产品结论性的调查意见和结论。只有调查结论中清楚地排除了他们的产品责任,才能排除其在本案中的赔偿责任。比如,伊春空难的空难调查报告已经公布了,从该调查报告中可以看出空难与飞机和发动机无关。 事发8年,事故调查报告仍没有公布。因而,原告方9日再次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被告出示包头空难的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不仅能分清被告在空难中的责任构成,而且痛失亲人的家属为了解这一事故真相已经苦苦等待了8年,他们至今仍不了解空难发生时的详情,他们渴望也有权利看到调查报告,了解自己亲人的最后时刻,了解到底是谁的责任。 2012年10月9日上午11点半庭审结束。质证焦点主要围绕赔偿问题。东航方面向法庭表示,空难发生后,他们迅速制定了一套赔偿方案,以人均 21万作为赔偿基础。上午涉诉的32名遇难者家属中有20余户已经领取了这笔赔偿,并且签署了一份类似“免责协议”。法庭上,东航方面提交了相关证据,他 们认为,这些遇难者家属已经领取了赔偿。对于其他没有领取赔偿的家属的赔偿问题,东航方面没有作出表示。

借鉴

1.美国:

在美国,空难赔偿按照余生价值计算,有基本的参照数额。美国一般假定男性公民能活到80岁,如果遇难人死亡时是40岁,那么就按照40年的基本数额来赔偿。这将成为赔偿谈判的基础出发点。

2.肯尼亚:

2007年5月5日,肯尼亚航空公司507航班在喀麦隆杜阿拉发生空难,遇难者中包括5名中国公民,理赔案诉讼过程中,波音公司及其保险公司赔付每位遇难中国公民近200万元人民币,并于2009年底全部赔付完毕。

3.法国:

2009年5月31日,法航447航班客机从巴西里约热内卢飞往法国巴黎途中坠落大西洋。机上228名乘员来自32个国家和地区,包括9名中国乘客。

事故发生20天后,法国航空公司称法航方面将通过为公司承保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失事的法航447航班客机每名遇难者家庭1.75万欧元(约合2.4万美元)。并透露每名遇难者家庭最终将获得大约10万欧元(约合14万美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