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是不是法院传票
法律分析:法律文书是法院传票。是法律实施中,送达这个阶段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以拘传。传票,一般是指法院传票,是法院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是传唤与案件有关人员到案的凭证。法院传票有如下送达方式:1、直接送达;2、委托送达;3、邮寄送达;4、转交送达;5、公告送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