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推定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的典型案例
注册会计师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就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和公平原则。
过错推定原则是指为了保护相对人或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行为人只有在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才可以不承担责任。有人认为,由于会计和审计的专业性较强,一般民众在信息占有上处于弱势地位,即使注册会计师存在主观过错,相对人也很难予以证明,因此将举证责任倒置给注册会计师,由其证明在执业行为中不存在过错,有利于相对人或第三人利益的保护。
公平原则又称衡平责任原则,是指在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法律又无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根据公平理念,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给予适当补偿,由当事人合理分担损失的一种归责原则。具体而言,即使注册会计师在出具财务报告中严格遵守程序、也没有主观过错,但由于其他原因造成了虚假陈述时,为了体现公平和正义,注册会计师仍应承担责任。
经典案例:
科龙电器民事赔偿诉讼,权益受损的投资者选择对其进行审计的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被告,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因为德勤显然比身陷囹圄的顾雏军更有赔付能力。德勤需要充分举证以表明自己在“科龙事件”中没有任何过错,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而该案件也将成为司法实践中一个开拓性案件,为股东民事赔偿诉讼开创先例。律师团成员薛洪增律师认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形同“花瓶”,椐新《证券法》,独立董事作为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可能因其对虚假陈述负有责任而被列为证券民事赔偿的被告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