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人员的什么受法律保护

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涉密人员是指在涉密岗位(日常工作中产生、经营或经常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工作的人员。

涉密人员的责任义务如下:

1、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单位的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资源接受保密审查,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2、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国家秘密载体,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

3、结合本部门、部位的实际,制定具体的保密管理制度和措施,未经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的文章、著述。

4、与所属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建立岗位责任制,把保密责任落实到人。

5、有计划地组织本部门、部位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培训,增强所属工作人员保密意识,掌握必备的保密知识和技能。

6、对所属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辞职、调动、因私出国(境)申请提出意见。

7、对所属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执行保密制度、遵守保密纪律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8、定期对保密环境和涉密载体进行检查,及时消除泄密隐患。

9、自己或所属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发生泄密事件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所在机关、单位报告,决不隐瞒。发现他人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国家秘密时,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

综上所述,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在涉密单位工作时,需要准守相关的规定,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说既然自己选择到这种单位工作,那么就必须准守相关的规定,以免因此给自己造成不利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五条 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胜任涉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六条 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中华人民***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七条 涉密人员出境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关机关认为涉密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不得批准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