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老师当老赖,被起诉,他会丢工作吗?
看看他是不是有正式编制的,有的话基本上很难!下面是事业单位开除员工的标准:
虽然说他欠钱不还,但是你还没起诉,就算起诉后强制执行,他有工资有财产的话,顶多是冻结他的财产。如果有足够的钱就划扣,没有的话就只能让他跟你协商一个还款协议每个月从工资里划扣多少,并不能对他进行刑事上的处罚!而事业单位除非是刑事上的处罚不然基本是不能开除的!
如果他属于没有正式编制,起诉后被强制执行,除非你能让他上失信人员名单,这样或许能让他在合同到期后无法续签。但是他有工资,在强制执行的时候绝对会冻结他的卡,这样他也很难上失信人员名单,所以也影响不大!
这个不会!
我有个当事人便是教师。
她也是比较可怜。她的负债基本都是她前夫所负,但都是在她名下,成为她的债务。特别是他们两人之前还办理了假离婚,导致这些债务还无法成为夫妻***同债务。后面也是因为涉及借款及信用卡等债务被债权人起诉。现在涉及几个被执行案件,但并不影响她的工作。当然,她的工资卡已被法院冻结。
但从法律上来说,职工有债务纠纷,这是正常的事情。我们能否解除劳动关系,主要还是看这个事情是否会影响到他个人的履职工作。老师即便有债务纠纷,即便成为老赖,但还是可以正常从事教学工作。当然,可能有的认为我们对于老师有师德要求。老师成为老赖,也算是一种失信失德行为。但毕竟在经济 社会 ,每个人都不是孤立的,有经济纠纷还是很正常,不能作为失德的判断标准。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我们并没有规定老赖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来看,也没有将成为老赖作为处分的情形。再说,我们有纠纷,有诉讼,有执行,也并不是要被执行人死。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工作,没有收入,那所欠的债务怎么偿还?如果老师能够正常工作,我们至少可以执行其工资收入,这才是保障债权人利益的做法。
大家好,我是齐东晏子。对于教师当老赖而被起起诉,是否会丢了工作这个问题,我想应该综合评判。通常来说,欠债不还属于民事行为,起诉也是打的民事官司,不存在入刑问题,所以,即使老师当老赖被起诉,一般也不会因此丢了工作。因为,如果证据确凿,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定他归还债务,这是民事官司的直接结果,不会因为被起诉就丢了工作。
正常情况下,当老师的有工资收入,是不应该当老赖的,确实有欠债行为,应该省吃俭用,省下工资收入来偿还债务。但是,人都有难处的时候,当老师虽然有工资收入,可能也有特殊情况,无法偿还外债,比如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天灾人祸,欠下巨额债务,一时无法还上,虽然有工资,后续还要支付家庭成员治疗大病等相关保命费用,这时候只能采取先不还债的办法而无奈之下当了“老赖”。如果属于这种情况,即使被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不会判定他优先偿还债务而不给家人治病,他更不会因为被起诉而影响工作。
但是,如果有能力偿还债务,而拒不偿还,被起诉到人民法院,法院在判令他偿还债务后,如果他拒不执行,法院可以以法查封拍卖他的财产,冻结他的银行账户。如果他恶意转移财产躲避执行,这时候有可能被人民法院进行刑事拘留,情节严重的,可能面临“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被处以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根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规定,只要被判处徒刑,包括缓刑,都是会被开除公职的。这种情况下,当老师的老赖,就会丢掉工作了。
简单的说,被起诉不会影响老师的工作,因为被起诉并不意味着败诉。即使败诉,败诉后能够及时执行判决或裁定,偿还债务,也不会因此丢了工作。只要判决后自觉执行判决的,通常不会被认定为“老赖”,自然不会影响其工作。而如果判决后,拒不执行判决,则会被认定为“老赖”,会被强制执行。通常情况下,只要情节不是太恶劣,即使强制执行,从其工资收入中每月扣除生活费以外的收入用于还债,这种情况也不会丢了工作,最大单位会调换其工作。
只有具有偿还能力而又拒不执行判决或裁定的,比如恶意转移财产,甚至公然对抗执行人员,这样的情况会被刑事拘留或者入罪。 根据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旦入罪判刑,自然也会丢了工作。
但是,入罪的条件是,首先是有了生效的 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而不是仅有起诉,而且执行义务人必须具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第三是,拒不执行 必须达到情节严重 。这三样缺一不可。而一旦入刑,不旦丢了工作,人民法院还会冻结其账户,查封并拍卖期财产,还会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即使出狱后,终生的生活都会受到影响。
因此,并是受到起诉就会丢掉工作的。并且,即使败诉,确实没有能力偿还,这也不算老赖,不会受到处罚,自然也不会因此丢了工作。毕竟,有工作有收入,以后慢慢可以偿还。在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如果开除了他的公职,不仅永远还不上债务,并且自身也无法生存,这是不立法的目的。
通过晏子的解释,大家应该明白了吧?老赖,是指有能力偿还债务而拒不还债,自己过着高消费生活的那种人。老师虽然有工资收入,但也不一定就能被认定上老赖,这要看其具体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我来简单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题主的描述是: 一个老师借钱不还,借条,以及借钱视频,转账记录身份证复印件都有,起诉他,他会丢工作吗 ?
先说答案: 以还钱为目的的诉讼,只是民事诉讼,以债权、债务的实现为最终目标。在此情况下的起诉,不会导致老师丢工作。个别情况下有例外 。为什么呢?
一、要分清我国最基本的三大诉讼的不同从根本上,所谓的“ 起诉 ”,实际上就是进行诉讼活动,也就是把另一方当事人告到法院要求做出判决,并予以执行的司法过程,即民间所说的“ 打官司 ”。按照我国基本的法律制度, 诉讼有三大类 :
1、民事诉讼 。也就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之间的诉讼活动,直接目的是: 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做出裁定或民事判决书,责成败诉一方赔偿损失或返还财产,结清债务,执行结束之后,民事诉讼活动彻底结束了。绝大多数的民事诉讼就是这样处理的,一般也不涉及对一方当事人的惩罚,最多付一点违约金、利息之类的经济代价就行了,根本不涉及处罚一方当事人。但也有例外,例如,经过法院判决之后,一方当事人在有能力履行的情况下,以各种理由和方式,拒不执行法院己经生效的判决,使法院的判决书成了一张白条,如果情节严重,就构成了 拒不执行法律判决、裁定罪 。这样一来,普通的民事诉讼最终演变成了刑事诉讼,就涉嫌刑事犯罪了。民事诉讼的法律依据是《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
2、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的最终目的是 惩处犯罪 ,一般从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开始,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提起公诉,最终由人民法院做出刑事判决,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服一审判决,还可以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后终审。如果判决构成了犯罪,就交给监狱、公安机关执行判决。很显然,在刑事诉讼中,公、检、法三大司法机关全程参与,各负其责,互相制约,最终是否构成了犯罪,是否需要给予刑事制裁,决定权在人民法院。 如果被判刑的人是国家公职人员,还必须按照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这才涉及到丢工作,即开除公职的问题 。刑事诉讼的法律依据是《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
3、行政诉讼 。简单地说,就是 民告官 。即当行政机关的行为,侵犯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通过起诉让其付出代价的诉讼过程。一般来说,现实生活中,行政诉讼是比较少见的。行政诉讼的法律依据是《 中华人民***和国行政诉讼法 》。不详细展开说。
在三大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有最终的决定权。 民事诉讼 案件最多,但诉讼双方是平等的主体,以保护民事权利的实现为最终目标,极少涉及到对一方当事人追究刑事责任,自然也很少涉及到丢工作的事情。 刑事诉讼 案件数量要明显少一些,但一旦构成刑事犯罪,刑事处罚的后果就非常地严重,进监狱服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几乎是常规动作。所以说: 一定要把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严格地区分开来,千万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糊里糊涂,顾此失彼,乱说一通 。
二、回答题主的问题:一个老师当老赖,被起诉,他会丢工作吗?从根本上说,一个老师借钱不全,被起诉到人民法院,说到底:就是一个债权、债务的处理问题,即欠钱不还的问题。即便是被起诉,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依法做出民事判决书,只要按法院的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还清欠款就彻底结案了,不会再有什么后果。绝大多数仅涉及债权、债务处理的民事案件,就是这样处理后结案的。总之一句话: 欠债还钱,钱还了就什么事也没有了 。肯定不会因为是民事诉讼的一方当事人,还要追究什么个人的责任,自然也就不存在丢工作的前提条件和任何可能性。
不过,有时也有特殊情况。如果 法院做出了民事判决,老师也有能力还钱,出于赖账的目的,想方设法拒不还款。这时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在此情况下,如果老师还是通过转移财产、躲猫猫等等方式,拒不还款,如果情节严重,藐视司法判决,就完全有可能构成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案件的性质也从民事诉讼转变为刑事诉讼了,当然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 第三百一十三条 明确规定:“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如果 被法院判决构成了犯罪,因为教师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旦被判刑,肯定就要给予政务处分 了。处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行有效的规章《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规定,具体的处分种类有 五种: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其中,处理被判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规定是 第二十二条 :
这个规定非常明确: 老师一旦被判刑,被开除公职、丢工作那基本上就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这里不再详细解释了。
必须指出的是:一个简单的欠债还钱的民事诉讼,法院出手之后,老师乖乖地还钱就结案了。因拒不还钱闹到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现实生活中极其少见,自然,为此类事情丢工作也十分罕见。毕竟,人还是要脸面的。法律的尊严也必须维护,谅他也没有这个胆子。
概括为一句话: 只是老师当老赖,拒不还款被追究了刑事责任时,才有可能丢工作 。乖乖还钱,啥事都没有。
首先我们弄清楚,借钱欠钱是民间借贷问题。
如果是朋友关系,借钱给对方是无利息的。
如果是有息借贷,只要不是高息,民间借贷也会受到法律保护。
1.借款成立。你手中有对方的身份证、借条、借款视频及转账记录,完全可以证明借款成立。
我知道一个借款纠纷:
甲和乙彼此是熟人,乙向甲准备借50万元,打了欠条,乙要求现金支付,两人是熟人嘛!甲取了50万给乙单独送过去。一年过去了,乙准备还甲的钱,向甲要回欠条,手机分几次转账50万元。
后来两人有了矛盾,关系闹僵了,乙就说,你还我50万元钱吧!甲说,我什么时候向你借了钱?我曾经借你50万呢!两人争论不休,乙把甲告上法庭,法庭讲究证据,有证据证明乙借了50万给甲,判甲支付50万给乙。甲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啊!人心险恶啊!
2.借款如果老师承认,要看他有没有还款能力。
不是我为老师说好话,大多数老师还是爱面子,讲名誉的 。他欠钱不还,是不是有什么原因,生意赔本了,家庭遇到灾难了,有人得了大病,花费许多钱,现在没有还款能力了!老师也算是一种体面职业,他天天要上班,被人追讨债务,脸面无光,心里难受,他也不愿意呀!
你的目的是还钱,法院判决了去执行时,也要他有支付能力,要是他不认可这笔欠款,可以打官司。
3.把老师告上法庭,会把他开除吗?
a.他是不是老赖,要看他是不是有钱不还,如果是老赖,就要限制他高消费,如不能坐飞机、高铁,银行卡记录黑名单,不能借贷、买房买车了。
b.他欠的不农民工的工资,不存在农民工讨薪,政府官员不会去主持公道。
c.法院会受理你的案件,可以确定他借了你的钱,根据对方能力来还款,法院经过调查,他的家庭收入是多少,家庭开支有多大,要保证基本生活的情况下,然后采用分期或每月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额。
d.最后一点,法院判决生效了。
他也不会受到教育部门的处罚,更不会被开除,因为这是民事诉讼案件。不过他的声誉肯定会有影响,人们会议论纷纷,一旦有债务缠身,其他人就怕与他打交道了,他以后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所以最明智的办法是协商还款还款事宜,希望他有能力还款,他被开除以后,恐怕还钱就没有希望了。
一个老师当老赖,被起诉,他会丢工作吗?这种事情肯定会影响工作,但是是否会丢工作,不能一概而论,一些特殊情况下,有可能丢的。
例如笔者认识一位被执行人,原来在某单位小车班给领导开车,后来因为投资P2P,欠下巨债,几乎每天都有债主前来索要还款,法院有好几个案子在处理,领导不胜其烦,时间不长这位仁兄就从小车班调到了保安班,在单位门卫室干保安。当然工资卡早就冻结了。
具体到本题本案,一个老师因为债务被诉,如果理性解决问题,一般情况不至于影响工作。
但是。如果债务数额很大,经常有债主和法院法官前来交涉,或者因为不履行还款义务被拘留罚款、上黑名单、限制高消费,那么不用说这个老师的工作肯定会受到严重影响,虽不至于开除公职,但是从重要岗位调到二线三线岗位是完全有可能的,重点课程的主力老师变身为保安室骨干也不是不可能。
特殊情况下,如果这名老师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被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那么老师的饭碗就保不住了。
总之,是否会丢工作要看案件具体情况以及当事人的态度。
你说的这种情况并不叫老赖,只能叫欠债未还的被告。
只有当法院判决后还不执行,才有可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这样才算老赖。就算成了老赖,除非构成犯罪,否则一般不会丢工作。
不论是老师还是公务员,都不会因为民事诉讼而丢工作。因为我们老百姓口中的“老赖”并非法律上说的“老赖”,前者大概率是指欠钱不还的人,而后者是指失信被执行人,简单说有钱就是想方设法不还的那一类人。对于这一类人,作为债权人来说应该庆幸他有一个比较稳定的工作,有利于执行。
不会丢工作。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老赖是指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人。
他欠你钱到期未归还,你尚未起诉他,他也没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因此,他此时不能被称为老赖。
总的来说,该老师不会因欠钱被起诉而丢掉工作的。
一个老师当“老赖”,被起诉,他会丢工作吗?
一个老师负债,债权人将他(她)诉于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受理后开庭审理并判决,双方当事人收到《民事判决书》后均可上诉于上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生效后,债权人(原告)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人民法院执行立案后,将向被执行人(老师)发出《执行通知书》限其自动履行法定义务。
被执行人并无偿还能力而未自动履行义务,人民法院将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将采用冻结、划拨、查封、扣押、拍卖、搜查、拘留等强制措施后,被执行人暂无执行能力。人民法院将裁定“中止执行”或“终结本次执行“。申请执行人待机可以恢复执行。
申请执行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是时,被执行人(老师)已成为了所谓的“老赖“。
民事纠纷由《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调整,对负债老师只是“声誉“上产生不良的影响。有时工作上被严重地干扰。老师的地位与人品一落千丈!老师行政主管的上级不会开除其工作亦不能开除!假若是无“编制“的老师,由于催债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等原因,负债老师(老赖)大概率将会被解聘。
另外,老师成为“老赖”的可能性较小。他(她)有工资收入,有一定的偿还能力。人民法院可以冻结老师的工资而慢慢偿还。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相对于负债老师亦会相应“客气“很多(传统如此)!组织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是大概率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