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律师为什么不愿意代写遗嘱

现在的律师不愿意代写遗嘱总结原因不外乎这二点:

一、遗嘱见证收费不高

作为遗嘱效力最高的公证遗嘱,收费也仅仅数百元。由于无法公证的情形,很多人退而求其次,选择律师见证。依据《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涉及财产的见证可以按非诉讼业务标准收费,非财产的见证收费由双方协商。

就笔者所在的城市,依据本地律师收费办法。律师见证等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不低于3000元;律师见证等,按财产标的额2%收费,但最低不得低于5000元。

但是,律师见证就笔者所知,按财产标的额收费往往较少。仅仅按工作量无法按见证标的金额收费。这也致使律师办理遗嘱见证兴趣不高。

二、遗嘱见证需要面对高风险

遗嘱见证书做出后,律师事务所却要面对高额赔偿,这已经屡见不鲜。这也导致,更多律师无法愿意对遗嘱见证。

从近年的案例中常常看到,由于律师没有在遗嘱见证上签字,而导致遗嘱见证无效,有的案例是由于律师仅有一人见证而导致遗嘱无效,律师见证时没有确定被继承人当事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而导致遗嘱无效等。即在做遗嘱见证时,稍有不慎则需要面对高额赔偿。

三、现实突破

遗嘱是当事人保护财产权利的一种基本形式。遗嘱见证并非无路可走。很多律师事务所和其他第三方机构已经开始建立遗嘱库。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遗嘱登记服务。

没有建立遗嘱库的律师事务所在从事遗嘱见证时,有效把握风险,规范见证程序,进行谨慎操作,还是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个性化的见证服务。如本所律师经常接受咨询的,怎么样为在住院的老年患者提供遗嘱见证:

首先,订立完善的见证委托手续。

律师事务所提前与委托人订立委托合同。由于立遗嘱人即为委托人。但是,实践操作中往往继承人更热心寻找见证律师。在委托合同订立时更应当注意合同订立双方应当为立遗嘱人与律师事务所。交款方同样为立遗嘱人。在立遗嘱人不便当时签订合同时,及时补办合同手续。

其次,要求立遗嘱人所在医院提前证明其意识清楚,能够设立遗嘱。

老年患者设立的遗嘱,最容易被质疑的是立遗嘱时,其精神状态。很多遗嘱被认定无效主要是病人在医院无法证实其有完全的意思表示能力。为此,此类遗嘱。需要提前准备相应医院证明,以完善证据的证明力。

另外,严格按程序提前作好律师询问笔录,影音同步,以便确定整个立遗嘱过程。

律师在做询问时,为了进一步证实,其意识清楚,在做询问时可以适当询问与生活相关问题。影音同步,表明立遗嘱时,两名律师在场,能够见证整个立遗嘱经过从而保证遗嘱效力。

最后,制作符合要求的律师见证书。

律师遗嘱见证需要制作遗嘱见证书,律师需要对所见证事项进行描述,对所见证事项否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意思表示是事真实、签字是否属实等事项进行见证。

综上,律师见证遗嘱的确存在不小的风险。但是,抱着为当事人服务的心态,遗嘱见证法律服务仍然有较广泛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