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法律自考本科

1、毛泽东思想概论

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英语 (二)

4、劳动法

5、知识产权法

6、公司法

7、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8、合同法

9、国际经济法概论

10、国际私法

11、法律文书写作

12、婚姻家庭法 (一)

---------------以下为选考课程(考外语者,任选考 3门,计9学分以上; 不考外语者,须考完全部 6 门)

13、房地产法

14、税法

15、金融法 (一)

16、公证与律师制度

17、外国法制史

18、中国法律思想史

19、民事诉讼法学

----------以下为B、C类考生须加考

20、法理学 (一)

21、宪法学 (一)

22、民法学

23、刑法学

24、毕业论文 (实践)

注:1、不考英语(二)者,须考完全部选考课程。

2、毕业论文(实践)为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应考者依据培训与考核基本要求进行撰写与答辩。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学校选定公布,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学校组织评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定,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3、报考类别

A类考生:凡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等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可直接报考本专业(不考加考课程 );

B类考生:监所管理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民事诉讼法学课程;

C类考生:其他专业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法理学(一)、宪法学(一)、刑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五门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