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伤后多久做做司法鉴定有效

被打伤后多久做做司法鉴定有效

如果是被人殴打,则要报警,然后由派出所签发鉴定委托书,指派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做出鉴定,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身在当地司法系统认证过的面向社会的鉴定机构如鉴定所或特别指定的医院做出鉴定,一般医院没有资质出具鉴定文书,其出具的鉴定文书不具备法律效应,即使医院挂牌称可以鉴定,但是在法院诉讼中,这份鉴定书就没用。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司法鉴定不是自己想做就可以做的而是要有司法单位,如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的通知,如他们指定的司法医院去做的鉴定,这就事先需要去报案,或者是去上诉,有了他们的受理和立案,才会有通知去鉴定伤残,结果就能做司法的依据了。

被打伤后,伤情鉴定就应该尽快做,如果做评残鉴定就得到出院后病情完全稳定后再做。

公安机关说需要做司法鉴定才能立案,应当是指立刑事案件,这应当取决于受害人的伤情是否属于轻伤或者重伤。如果鉴定结论为轻微伤,公安机关不能立刑事案。而受害人是否构成伤残,病情稳定或者治疗终结均可做司法鉴定。故此,有些情况(比如病情稳定)无需出院即可做司法鉴定。

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评定时机

伤残鉴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我想请问我被打伤14个月后做司法鉴定有效吗?

被打伤14个月后做司法鉴定一样有效,不过这么长时间应当有法定事由。

案发后,应当及时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根据法医鉴定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他做司法鉴定有效吗?

也不是这么说的,现在的民事司法鉴定存在采信度的问题,一般情况是由法院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委托做司法鉴定,但是也有因为证据比较关键,所以在双方知情,但即便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由法院进行委托进行司法鉴定的.如果是在法院和另一方都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司法鉴定,对方是可以进行质疑,在原司法鉴定所进行补充鉴定或者另找一家司法鉴定所进行重新鉴定.

跨省做司法鉴定有效吗?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规定,司法鉴定有业务范围限制没有地域限制。当事人单方申请司法鉴定,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选择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法院选择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有个送鉴差旅费的问题,这部分费用依法应由当事人承担。法院从有利于工作和节省成本角度出发,一般在本省范围内选择有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如果本省没有相应的鉴定机构,那在征求当事人意见后是可以选择外省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从诊断证明出来以后多久做司法鉴定有效

从受伤起3个月后就可以鉴定,但必须是出了院后。申请鉴定需提供身份证、入院证明、病历和出院证明,有影像片的也需提供。

做司法鉴定,被打伤,说成了意外,怎样解决?

司法鉴定一般是鉴定伤残原因 程度 不会得出是意外还是殴打致伤是结论吧 比如高空坠落 单凭尸检 好像不一定知道是自己跳下去的 还是被人推下去的

在多长时间做司法鉴定有效

司法鉴定,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般应在诉讼提起后的举证期间申请。但也要区分不同的司法鉴定型别,确定其合理的鉴定时间。

(一)比如人体损伤程度评定时机如下:

凡是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评定依据的,原则上在3个月以内进行。

凡是以容貌损害或者器官(脑、听器、视器等)、肢体功能损害为主要评定依据的,须观察、检测损伤后果或者结局的,一般在损伤后3个月至6个月以内进行;凡是疑难、复杂、一时不能确定损伤程度的,可以在治疗终结或者状态稳定后6个月以内进行。

对于涉及容貌损害或者功能损害未到损伤程度评定时机的,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直接对照标准做出预检意见(结论)并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可待到损伤程度评定时机时进行复检,做出鉴定结论。

(二)又如,对于建筑物质量鉴定,只要在诉讼有效期内,在一审举证期间提出司法鉴定申请,符合规则。

被打了多处轻伤司法鉴定怎么做

一、伤情鉴定什么时候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式规定》规定,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行。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式规定》规定: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

1、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

2、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

3、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二、受害人可以自己委托进行伤情鉴定吗?

《公安机关鉴定规则》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案(事)件需要进行鉴定的,除技术能力原因需要委托其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应当及时委托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公安机关委托其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由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单位负责人批准。委托鉴定单位应当委派办理案(事)件的人员送检。公安机关鉴定机构不受理个人委托的检验鉴定。

三、伤情鉴定时需提交哪些资料?鉴定多久作出?

一般来说委托单位应携带下列资料:

1、《鉴定委托书》;

2、《体表原始伤情记录表》影印件及当时所摄照片;

3、能证明伤害经过的案件调查卷宗材料及录音、录影资料;

4、《医院伤情检查通知单》、首诊门诊病历原件及全部临床影像学检查资料(包括X线片、CT片、MRI片等)和其他医学资料(必要时提供影像学检查的电子拷贝资料);

5、住院治疗的,应提供住院病历影印件(包括现病史、体格检查、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各种检验报告、影像学检查报告单等),并加盖医院证明章;

6、重新鉴定的,应提供原鉴定文书及相关资料;

7、鉴定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鉴定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委托之日起七日内作出鉴定意见,出具鉴定文书。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另有规定,或者侦查破案、诉讼活动有特别需要的,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鉴定单位另行约定鉴定时限。法律快车我提醒,具体的提交材料应当咨询当地司法鉴定机构。

四、伤情鉴定要钱吗?

法律规定,鉴定人按照鉴定规则进行鉴定后,应当出具鉴定意见。鉴定意见应当由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档案。

侦查机关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对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侦查机关应当将书面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该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的申请。补充鉴定由原鉴定人作出,重新鉴定的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在刑事案件中,鉴定轻重伤的伤情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