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对联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这是明代诗人曹学佺的著名对联,意思是说,讲义气的多半是从事卑贱职业的普通民众,而有知识的人却往往做出违背良心、背弃情义的事情。
据记载,作者曹学佺,由于他在审理一件案子时,看到了人性的冷暖和世态炎凉,才有感而发,后来这个故事在民间永久流传,背后的道理引人深思。
在明朝天启年间,其实朝廷已经处在了内忧外患之中,由于万历时期的萨尔浒之战中,明朝大败而归,努尔哈赤一举成名,成为明朝关外的强敌。在内也是乌烟瘴气,以宦官集团为首的九千岁魏忠贤,在朝廷内大权独揽,乾纲独断,再加上天灾不断,老百姓苦不堪言。
然而虽说是民间疾苦,但是皇亲贵胄的生活却是骄奢淫逸,他们时常欺压百姓,横征暴敛,在当时流行一种斗犬的游戏,奴才仗着自己的主子有势力,经常作威作福,甚至放出恶犬伤人,以此为乐。而在广西,更是天高皇帝远,那里的皇亲更是肆无忌惮了。
有一天,皇亲的奴才又觉得百无聊赖,于是牵着恶犬上街闲逛,看到路上行人熙熙攘攘,于是恶从心中起,放出恶犬任意的撕咬众人。众人看到恶犬奔来,纷纷慌不择路,叫苦连天。有一只恶犬扑倒了一位闪避不及的秀才,随后几只恶犬也纷纷跑来,有的骑在了秀才的身上张口就咬,眼看秀才顷刻之间就要一命呜呼。
这时候从人群之中冲出一个杀猪贩子,手里拿着杀猪刀,一刀就把狗头砍下,秀才因此才得以活命。但是站在一旁看笑话的皇亲的奴才却不乐意了,你一个杀猪的老百姓,凭什么杀我们主子的爱犬,这样还有王法吗?于是这位奴才不依不饶,把杀猪的贩子捆绑后押到官府问罪,要求以性命赔偿。
曹学佺此时在广西任职右参议,恰好审理此案件,当问清来龙去脉之后,他不畏强权,大义凛然的判决屠夫无罪,判决皇亲要赔偿秀才的医药费。这样的判决拿给皇亲看,顿时间觉得好没有面子,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的确曹学佺没有把柄可以抓住,于是就暗中贿赂那名秀才,然后又进行威逼利诱,迫使那位秀才改了口供,就说他与斗犬的主人是好朋友,那日与斗犬正在嬉戏打闹,哪知道从旁边来了一位屠夫,竟然一刀将狗杀死,要求屠夫给斗犬偿还性命。
在次审理这个案件,堂下的那位秀才因为惧怕皇亲的势力,当场改了口供,出卖了屠夫。曹学佺听到后,拍案而起,勃然大怒,骂道:“如今人证物证都在,而且这个屠夫还救你一命,你却不思回报,反要置他于死地,竟然谎称自己和狗是朋友,你这样的人,即便是老天爷容得下你,我也容不下你!”随后曹学佺命令差人将那位秀才拉到外面以杖击之,那秀才哪吃得了这个苦,自然就承认了皇亲的计谋,是如何威逼利诱和重金收买他的,至此案件终于有了眉目。
曹学佺审完此案,感慨良多,于是大笔一挥,写下了“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的千古名联,这则故事,也伴随着曹学佺的大义凛然,刚正不阿的为官态度,得到老百姓的广为流传。
这句俗语,其实意思就是说,讲义气的多半是从事卑微职业的人,而有知识和文化的人往往会做出丢掉良心的事情。这句话我们从客观的角度来讲,未免有一些偏激,也不见的所有的读书人都是负心汉,也不见得没有知识文化的人都是义字当先。但是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理解,正是因为没有读过书,考虑问题往往简单真挚,那些路见不平一声吼的侠义之士,都是性情中人,从来不会考虑太多。而那些书读得越多的人,思想上面难免会三思后行,也就不会因为一时冲动去拔刀相助了。
作者
曹学佺(1574年-1646年)明代官员、学者、藏书家,闽中十子之首。字能始,一字尊生,号雁泽,又号石仓居士、西峰居士,福建福州府侯官县洪塘乡人。万历二十三年进士,任四川右参政、按察使、广西参议,以撰《野史纪略》得罪魏忠贤党,被劾去职,家居二十年。清军攻入闽中,曹学佺香汤沐浴,整顿衣冠,在西峰里家中自缢殉国,死前留下绝命联:“生前单管笔,死后一条绳。”另有说法称他是在鼓山涌泉寺自缢的。曹学佺死后,其家被清兵所抄,家人也遭逮捕,藏书被清军抢光。清乾隆十一年(1746),即曹学佺逝世一百年之后,清政府追谥他为“忠节”。
曹学佺毕生好学,对文学、诗词、地理、天文、禅理、音律、诸子百家等都有研究,尤其工于诗词,写景抒情诗是他的特长。其一生著书多达30多本,据称,在林则徐的福州府第“七十二峰楼”的大堂中,悬挂的就是曹学佺的《贞松图》。步作洗泉诗轴,行笔如行云流水、抑扬顿挫,得晋唐风尚,无娇揉做作之态,显露出温婉敦和、落落坦然的君子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