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中祁同伟最后如果没有自杀而是被捕,会被判什么刑?

《人民的名义》自开播以来,受到大家的关注度极高。从最开始正派与反派的斗智斗勇,到最后将反派一网打尽,纷纷得到了法律的制裁。其中,最大的看点之一,就是身为反派的祁同伟在最后也是悲凉的死去了。祁同伟虽然是在最后自杀死亡了,但是如果被侯亮平逮到的话,也是要依法判刑的。

祁同伟本来是从农村出来的孩子,经过自己的一步步努力,上了大学,参加了工作,娶了老婆,可一步步的慢慢的坐上了公安厅厅长的位置,有党籍有权利,未来也前途无量。可就是被职权蒙蔽了双眼,导致最后为了自己的贪欲付出了生命。细数一下他犯下的罪状:

首先,是帮助自己的亲戚安排进公安系统,犯下滥用职权这条,并且多次有滥用职权的行为;

其次,设计实施谋害反贪局局长陈海,致陈海终日躺在床上,变成植物人,犯下故意杀人罪;

第三,帮远方表弟搞定了凶杀案,又一次滥用职权,犯下窝藏包庇罪;

第四,长期与情妇高小琴保持婚内不正当男女关系,并未高小琴谋取利益,犯下徇私舞弊罪;

第五,入股山水集团,利用山水集团非法操作敛财,犯下非法经营罪;

第六,多次参加商业项目,从中渔利,犯下受贿罪。

另外,在电视剧的最后可以看到,法律对赵瑞龙做出的处罚是:犯行贿罪、非法经营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所以,祁同伟犯下的这些罪行,足以判处与赵瑞龙一样的死刑处罚。即开除党籍,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