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法律主观:

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作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者、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