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广州番禺区申请居住证在哪些地方可以办理?请告知具体地址和电话
一、地址和联系电话如下
1、南街流管中心,桥南街南珠路103号,联系电话:34617301。
2、东环街流管中心,东环街东星路100号,联系电话:34513526。
3、沙头街流管中心,沙头街景观大道南23号,联系电话:34807512。
4、钟村街流管中心,钟村街毓秀东路7号,联系电话:34711234。
5、大石街流管中心,大石街岗东路155号,联系电话:34797997。
二、所需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本人相片(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
3、居住登记回执(在旅馆业住宿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除外)。
4、提交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证明材料须准确表述居住证申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在穗居住地址、在穗居住(或就业、就读)半年以上等方面的情况。
(1)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
(2)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3)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扩展资料:
一、申报居住登记
1、来穗流动人口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的镇(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2、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等旅馆业住宿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
3、来穗流动人口可以通过广东省公安厅人口自助申报系统申报。
二、计算“居住半年以上”
1、“居住半年以上”是指来穗流动人口在番禺区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
2、具体计算方法是依托“信息系统”,以系统居住登记日期为准,在来穗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有效的情况下,在统计当日往前推算1年内,在番禺区内有效居住登记累计满半年的。
3、居住在旅馆业(或租赁式经营单位)、在学校就读的、自购房的,参照此方法计算“居住半年以上”。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在番禺申领居住证有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