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请求追责16名办案人员合理吗?

张玉环请求追责16名办案人员合理

9月17日,张玉环及家人和委托律师尚满庆一同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中***中央政法委员会和国家监察委员会三部委寄出了关于控告、追究张玉环案违法办案人员案的材料。尚满庆向澎湃新闻表示,张玉环平冤之后,国家赔偿申请已在进行中,追责程序也应适时启动。

张玉环认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仍作出有罪判决,其间又对其违法超期羁押长达六年之久,因此强烈要求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针对是否对张玉环案原办案人员启动追责程序,8月10日,澎湃新闻曾来到进贤县公安局了解相关情况,该局政治处工作人员称,相关事宜目前由进贤县委政法委统一协调部署。

张玉环及家人和委托律师尚满庆向澎湃新闻表示,张玉环平冤之后,国家赔偿申请已在进行中,追责程序也应适时启动,“强烈追责会对其它冤假案件的产生增加障碍,也有利于理清源头放弃追责只能让制错者心存侥幸”。

扩展资料:

此前报道:

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男童张振荣和张振伟被人杀害,邻人张玉环被警方定为嫌凶。

1995年1月26日,南昌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张玉环用手卡、绳勒、棍打的方式将邻居家两男孩杀害并抛尸水库,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因不服判决,张玉环提出上诉

1995年3月30日,江西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01年11月7日,南昌中院重审判决再次认定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作出了和原一审判决相同结果的判决。

张玉环仍然不服,再次提出上诉。2001年11月28日,江西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入狱后,张玉环坚持喊冤。直至今年8月4日,江西高院对此案再审宣判,最终宣告张玉环无罪。

9月16日,张玉环及母亲张炳莲、前妻宋小女、儿子张保刚、张保仁、大哥张民强和妹妹张丹玉一同签署了控告信,并于9月17日上午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中***中央政法委员会和国家监察委员会三部委寄送。

委托律师尚满庆告诉澎湃新闻,他们请求上级机关对原办案人员立案侦查,追究其造成冤假错案的刑事责任,并对该案中有关人员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一并追究。张玉环在控告信中写道,自己被错误定罪,失去人身自由长达27年,与公安司法机关人员违法办案有直接关系。

齐鲁晚报-张玉环请求追责16名公检法办案人员,已向三部委提交控告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