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狗仔队为什么可以随便拍人?这不算新闻自由吧, 我觉得这侵犯人权了啊.
香港一向标榜新闻自由、评论公开,所有狗仔队这回事,是多年以来都存在的。
楼主首先请想想:
(1)狗仔队最多跟随的是娱乐圈人士,他们是公众人物,就避免不了成为一般市民想要知道的对象。吃开这行饭的,就避免不了被追踪和拍摄的这些事情发生;
(2)其实不止香港,欧美、日韩都有狗仔队而且也时有发生拍到一些不为外人知、轰动的私隐或不完全正确的报道,几年前Mel Gibson梅尔吉普森的《狗仔队》不就是因为狗仔队激怒了一帮好莱坞明星和拍摄的。但以上这些地方的娱乐圈人士也许由于思想比较开放和能接受这行所面对的压力,所以回响经常不是非常大;
(3)香港媒体也不是没有被告毁谤罪的,比如那家水果媒体,就经常因为报道失实新闻、布局炒作、夸大品论而遭起诉的次数比别家媒体多;
(4)星斗市民对娱乐界人士的好奇是最大的,不然怎么书摊报摊上的八卦杂志最多呢?这就直接间接造就了狗仔队的出现;
(5)新加坡一方面艺人没有香港的出名,另一方面是他们如果被起诉,将要面对更严厉的惩罚,所以新加坡狗仔队的情况不如香港的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