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举报家乡环境问题获刑案件是否另有隐情?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我有以下几点看法:
1、我们来分析一下事件的始末缘由,李思侠年近六旬,定居西安,是陕西某国企退休工程师,因举报家乡环境污染问题,被判寻衅滋事罪,一审获刑两年半,引发社会舆论高度关注。最近的消息,这个案件在二审迎来转折。
2、那么为什么被判罪行呢?她作为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双喜村走出的第一位大学生,多年以来,通过网络发帖、实名举报的方式,检举时任双喜村村长邱兴银,因引进村里的两个石料厂,导致环境受到污染、道路被损坏。这些问题也被环保部门查实。
2018年9月17日,李思侠被陕西省石泉县公安局带走。
2019年2月12日,李思侠与另两名双喜村村民张海成、魏智波被石泉县检察院举报因存在夸大和诽谤,设限宽墩导致村民出行不便等原因,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2020年6月9日,此案二审在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但由于诸多案件问题,没有进展实质审理阶段,法院宣布休庭。
7月24日,二审再度开庭,从李思侠辩护律师处获悉,在律师查阅审案的录音录像的信息均与实际情况不符,在上诉人魏智波的笔录中就存在将?认错?记录称?认罪?的争议。
7月28日,陕西安康中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证据不足,且在案件审理中违反相关诉讼程序。
因此决定,撤销本案一审刑事判决,发回重审。
3、西安商人郭某以竞拍方式,取得了石泉县国土局以公开转让的方式拍卖的城关镇青山沟建筑用两处石料矿采矿权,之后,郭某又授权邱兴银对其中一个采矿点进行开采,一个是当时的村主任,一个是商人,极有可能商人勾通了村主任。
希望最后政府能还原真相,给当事人应有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