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上企业补贴政策

对申报并纳入规上限上统计单位名录库的企业,给予 一次性补助。对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在库三年以内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奖励。对营业收入 超过五千万的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增长,且较上一年增长百分之二十以上的,按其当年新增营业收入额的百分之零点一给予奖励。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一、规上企业补贴使用规定

1.

对新办微型企业并稳定经营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制定政策予以奖励。

2.

对新增规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3.

对当年首次进入省民营企业百强的前50强工业企业、进入中国民营制造业五百强、中国民营服务业百强、中国民营企业五百强的企业,分别给予管理团队50万元、80万元、80万元、100万元奖励,同时进入多个百强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

4.

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3亿元、5亿元、10亿元,且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20%的按期升规入库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金融、商贸),一次性奖励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

二、中国企业数据,规模以上是指:

1、全部国有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法人企业(1998

2006年);

2、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2007

2010年);

3、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2011年起)

三、价格补贴与企业亏损补贴的区别:

1价格补贴直接与市场零售商品有关;

2企业亏损补贴主要与工业生产资料有关;

3价格补贴的直接受益人是居民;

4企业亏损补贴的直接受益人是相关的企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扶持政策,加强指导服务,支持农民、返乡入乡人员在乡村创业创新,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