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案小说的发展概况

清王朝后期步入封建衰世,统治阶级迫切需要惩人心,窒乱阶,整肃纪纲,因而大力宣扬封建的纲常名教,加强文化专制,嘉、道年间成为清代禁毁小说戏曲书刊的高潮时期之一。 另一方面都市文化繁荣,南北方评话评书、弹词鼓词流行,地方戏勃起,曲艺、戏剧、小说三者互相融合,风靡于市井坊间。这既促使小说接近民众,同时也滋长着徇世媚俗的倾向。因此,近代前期小说的发展,承受着文化专制政策与商业媚俗倾向的双重负荷。 侠义小说与公案小说的完美合流在《三侠五义》,此后引导了这一时期小说的创作。究其原委,大抵由于政治腐败,生灵涂炭,因此,对于惩暴护民、伸张正义的清官与铲霸诛恶、扶危济困的侠客的憧憬和向往,成为民众的重要心态。侠义公案小说则将这种心态纳入封建纲常名教所允许的范围之内,由清官统率侠客,既在一定程度上符合了民众的心愿,又颇适应鼓吹休明、弘扬圣德的需要。此类小说虽承《水浒传》之勇侠,精神则已蜕变,其人文蕴涵大体在于回归世俗,表现了鲜明的取容于封建法权、封建伦理的倾向。主要体现在:第一,从以武犯禁到皈依皇权。古代“侠”的特质,韩非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是“以武犯禁”( 《韩非子·五蠹》 ),是在法外维持正义,具有对封建法权挑战的品格,《水浒传》所谓“撞破天罗归水浒,掀开地网上梁山”(第三十六回);而侠义公案小说则将侠客与清官统而为一,将其纳入封建法权的运行机制之中。第二,江湖义气被恋主情结所取代。侠客精神中重然诺、轻生死、为朋友两肋插刀等的江湖义气趋于淡化,而士为知己者死的思想则趋于强化,发展成为失落自我的恋主情结。 《施公案》中的恶虎庄黄天霸为救施仕伦而杀兄逼嫂就是明显的例子。第三,从绝情泯欲到儿女英雄。古侠客大都摈弃女色,《水浒传》中第一流的豪杰清一色是“赤条条来去无牵挂”。侠义小说则推出“儿女英雄”模式, 《绿牡丹》写江湖侠女花碧莲对将门之子骆宏勋的痴情苦恋,开英雄美人风气;《儿女英雄传》为侠女十三妹在雍熙和睦的家庭中找到安身立命之地。“英雄至性”与“儿女真情”合而为一,遂开其后武侠而兼言情小说的风气。

本时期侠义公案小说中较为出色的作品,当推《三侠五义》。《三侠五义》绘声状物,保留了宋元以来说书艺术的生动活泼、直截明快、生动、口语化的特点,刻画人物、描写环境,能与情节的发展密切结合。特别是对侠客义士的描绘,各具特色,多有性格,富于世俗生活气息。鲁迅说此书“而独于写草野豪杰,辄奕奕有神,间或衬以世态,杂以诙谐,亦每令莽夫分外生色”(《中国小说史略》)在小说史上别开生面成为侠义派小说的最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