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多少通过

过半数。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我国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了宪法的修改程序,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宪法》第六十四条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扩展资料:

截止到2020年11月1日,宪法最新一次修订是在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和国宪法修正案。

中华人民***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宪法作为中国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国家组织和活动的总章程,是国家法制的自身基础和核心,所以修改宪法方式的规定必须考虑宪法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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