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犯罪被害人的人权保护

现代刑事诉讼制度的建立,犯罪被认作是对代表统治阶级或广大人民利益的国家的侵害,国家利益是最重要的,被害人本身不受重视。被害人的权利得不到妥善保障,在很多情况下,被害人连其所受的直接损失都难以索回,更别提精神赔偿了。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远不如其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被害人陈述仅仅被视为在国家对犯罪人的诉讼中的依据的诸多证据的一种。所以,加强被害人在刑事司法中的权利保障成为司法改革的重要目标。

由于受经济条件、政治条件、国家制度、司法水平和文化传统等因素的影响,现行刑诉法在完善对被害人权利保护的同时与国际标准存在差距,主要体现在:①现行刑诉法对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概念和范围没有予以界定②公诉案件中被害人自诉权的行使缺乏程序保障③没有将精神损害列入赔偿范围④没有建立国家补偿制度⑤立法与司法对被害人的法律援助几乎是一片空白。

加强被害人人权保障,能切实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当要求。有利于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保证刑诉的公正,促进刑事诉讼立法的日趋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