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法律法规有哪些

国家供暖规定法规2020包括:本采暖期正常供热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至2021年4月15日,如遇极端恶劣天气,公司将适当调整供热时间。请广大热用户提前缴纳热费,以免影响正常用热。

供暖是生活在中国北方或寒带地区居民的生活需求,是一种社会服务,同时解决这些地方居民冬季采暖的基本生活需求。

缴纳标准具体如下:

1、居民住宅用户14.5元/平米(市区两级政府补贴6元/平米),如后期价格政策调整将根据最新政策多退少补;

2、住宅型公寓20.5元/平米;

3、非居民用户29.5元/平米(房屋高度3米为标高,每超过0.1米,供热价格标准增加1%);

4、停止用热用户缴纳热费总额10%的基本热费。

要求供暖的区域主要是指夏热冬冷的地区,也包括某些南方地区。这些地区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为60天至89天,以及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不足60天,但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8℃的日数大于或等于75天。其气候特点是夏季酷热,冬季湿冷,空气湿度较大,当室外温度5℃以下时,如没有供暖设施,室内温度低、舒适度差。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这些地区的建筑也逐步设置供暖设施,供暖方式主要以分散供暖为主。

法律依据

《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热价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由省(区、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经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热价定价机关)制定。

经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热价,具体工作由其所属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协助价格主管部门管

理热价。

具备条件的地区,热价可以由热力企业(单位)与用户协商确定。具体条件和程序另行制定。第八条 城市供热价格由供热成本、税金和利润构成。

(一)供热成本包括供热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供热生产成本是指供热过程中发生的燃料费、电费、水费、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工资以及其它应当计入供热成本的直接费用;供热期间费用是指组织和管理供热生产经营所发生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二)税金是指热力企业(单位)生产供应热力应当缴纳的税金。

(三)利润是指热力企业(单位)应当取得的合理收益。现阶段按成本利润率核定,逐步过渡到按净资产收益率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