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电动车上楼的温馨提示
电动车因其十分轻巧方便的优势, 已是大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然而, 伴随着电动车数量的剧增, 电动车火灾事故的概率也在增大, 电动车着火真的非常危险!_ 2021年12月29日16时46分,金沙洲浔峰花园一出租屋突发火情,接警后,多辆消防救援车赶赴现场。经调查,起火原因系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过程中,发生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导致火灾。金沙派出所对涉火责任人员(租户),处以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相关部门将进一步调查核实,并对有关责任方提出处理建议。
相关法律法规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_《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对管理区域内的***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公安部授权物业企业有权制止、清理和报告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物业服务中心温馨提示
一、小区内禁止所有电动车上楼充电行为,各大厅、车库、楼道等严禁停放电动车; 二、物业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楼道存在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会及时制止并组织清理,对于拒不清理的,按照有关规定向公安消防机关或辖区派出所进行汇报处理; 三、需要电动车充电的住户,请主动停放在有充电桩的停车处,使用安全合格的充电器进行充电; 四、电动车随意停放不仅严重影响他人出行,还造成了消防与救护生命通道拥堵,一旦发生险情,将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各栋各个楼层禁止堆放纸皮、废弃物品等杂物,影响消防通道正常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