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给女生的转账可以要回吗?
在恋人这种特殊的关系中,为了表达爱意和升温双方感情会经常发生有特殊意义的转账、发红包等行为,如“520”“1314”等,或者在特定节日的转账,如“2月14日”“七夕”等,在无其他证据的情况下,会被认为无条件的赠与行为,两人结束恋爱关系时,赠与方要求返还的,一般无法得到支持。
但是如果双方具有借贷的合意(表现为借条或在转账时备注上此为借款),并已实际支付,那么即便是在恋爱期间,双方在法律上也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基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无论是在恋爱期间还是分手后,出借人要求返还借款的,借款人都应当予以返还。
如果转账金额明显超出了正常恋爱和日常生活消费所需,则不应单纯的认定为无条件赠与,该行为可能构成恋爱期间的借款行为,或者构成不当得利。
日常生活中,在购物平台、餐饮、旅游住宿等消费应视为恋爱期间日常消费,赠与方亦无权要求返还。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系附条件赠与,在该条件不成就时,赠与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赠与人有权要求对方返还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