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发布关于调整来昆明市发改委
昆明发布关于调整来昆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
一、所有来昆人员须提前通过“昆明健康宝”小程序或电话方式向目的地社区报备。
二、西双版纳州来昆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持有放行通知离开西双版纳州、目的地为昆明的来昆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开展2次核酸检测。
持有放行通知离开西双版纳州、目的地为云南省外昆明市外、购买联程车票的人员,中途应预留足够的换乘时间且只能选择同类交通工具中转离昆。
对10月9日以来离开西双版纳州但未持有放行通知的来昆人员,继续实行“3+4”健康管理措施。
三、近7天内有四川、贵州旅居史的来昆人员,请主动向目的地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好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四、自10月9日起,有四川、贵州旅居史的来昆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开展2次核酸检测。
五、近7天内有西藏、新疆、内蒙古旅居史的来昆人员,继续实行7天集中隔离健康管理措施。
六、对来自全国高中风险地区、红黄码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管控。
七、以上人员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相应天数的集中隔离健康管理措施。
八、除上述地区外,近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来昆人员,入昆后实行3天2检,已做“落地检”的来昆人员,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不主动报备、隐瞒行踪、不配合相关健康管理措施的来昆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之前发布的来昆人员健康管理措施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以上健康管理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