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离婚需要多久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简易程序应该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判决,普通程序一般需要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对于第一次法院没有判决离婚的情形,则要第二次提起诉讼。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要六个月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诉讼。时间则更久,可能达两年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 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 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 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 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 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 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