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思维与法治思维的异同

1:定义上的区别

法律思维:是一种特殊思维,它指职业法律群体根据法律的品件对人的思维走向进行抽象、概括所形成的一种思维定势,是受法律意识和操作方法所影响的一种认识社会现象的方法。

法治思维:就是将法治的诸种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是一种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逻辑化的理性思考方式。

2:使用范围的区别:

法律思维:往往更侧重于强调一种职业化的思维方式,为法律职业者所掌握运用。

法治思维:更侧重于强调一种治国理政的思维方式,是为执政者或者公权力的执掌者掌握运用的思维方式。

3:引申寓意的区别:

法治思维:蕴含着价值意义上的思考判断。

法律思维:必须贯穿以人为本或者人权的基本价值标准。

扩展资料

法律思维和法治思维的关系

法治思维与学术界常讲的法律思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法治思维与法律思维都是根据法律的思考,以法律规范为逻辑基准进行分析推理判断。

即在法律思维中必须贯穿以人为本或者人权的基本价值标准,法律思维往往更侧重于强调一种职业化的思维方式,为法律职业者所掌握运用,而法治思维更侧重于强调一种治国理政的思维方式,是为执政者或者公权力的执掌者掌握运用的思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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