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生效了有效的证明书都有哪些
民事调解书生效证明的相关规定有:《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前述法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并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该调解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八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