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用性规则与委任性规则

法律分析:1、委托性规范偏于其他部门组织,由于具体办法还未制定出来,所以是法律要求或者委托授权其部门来处理。

2、准用性规范是具体的办法和条文已经明确,可以直接引用或者准予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计量法》 第三十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国防科技工业系统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另行规定。

《中华人民***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十七条 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不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可以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适用前款规定的日期由国务院规定。